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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为保证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向广大市民发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节日期间外出或旅游,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优先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一般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信誉度最高)。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味道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二、家庭聚餐,要防止暴饮暴食。不能当餐用完的食材,应及时冷藏保存。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谨慎制作和食用进口海(水)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

 

  三、消费者在网上订餐时要注意三查看:查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查看网络订餐平台上的公示单位名称、地址及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接餐后要查看餐食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餐食配送是否受到污染。

 

  四、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餐前、便后要彻底洗手消毒;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正确佩戴口罩;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减少交叉污染风险。

 

  五、消费者外出就餐或网上订餐,应保存好消费票据等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单位取得联系,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二楼

联系电话:010-62167741/8048/8049/8246/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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