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1〕1780号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能源局、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做好宏观政策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精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挖掘市场需求潜力,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保持良好增长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打通堵点卡点,确保工业经济循环畅通
(一)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资源统筹调度,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提高发电供热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制定好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做实做细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保障民生和重点用户用能需求。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的应缴税款全部暂缓缴纳。完善能耗双控有关政策,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多措并举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和资本无序炒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持续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大力增加大宗原材料市场有效供给,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实施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发布解读,促进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顺畅。强化对重点行业的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加强问题分析研判,积极应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力度。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领域“1+N”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深入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推行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挖掘需求潜力,拓展工业经济市场空间
(四)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加快“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的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在5G、千兆光网等领域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启动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工程和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发挥国家和地方重大外资项目专班作用,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等领域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升级导向计划。在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煤电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推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实施生产线和工业母机改造,补齐关键技术短板,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促进传统产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开展数字化转型。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鼓励企业建立质量追溯机制,有效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