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
2024年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题一:《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解答:原《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对规范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陆续出台,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农业强国提出新要求,强调以新机制、新举措支撑“三农”工作,需要修订原《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以标准化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延伸,促进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领和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问题二:新修订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与原《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哪些方面主要变化?
解答:《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将适用范围从单一的农业拓展到农业农村领域,对农业农村标准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界定。
二是明确规定农业标准制定需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全生命周期特点、产地环境和区域特色,广泛吸纳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利益相关方参与,保障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三是对农业农村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提出限制性要求,规定农业农村领域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条件,调整了县级农业标准规范的法律地位。
四是突出标准实施手段的创新,鼓励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加强标准宣贯,明确开展试点示范、搭建服务平台、融合运用质量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等具体要求。
五是明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包括统筹农业农村标准化重大事项,协调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问题三:《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与《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化部门规章是什么关系?
解答:《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是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通用管理规章。《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是在符合标准管理各项通用规章规定的基础上,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的特别规定。
《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侧重农业农村标准制定应遵循的特殊原则和标准的实施应用,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标准的定义、范围、制定原则,关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及标准国际化等的特殊要求,农业农村标准宣贯、实施、推广、试点示范、实施反馈、手段融合、标准化服务等方面规定,以及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协调职责、监督检查和标准激励机制等,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农业强国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问题四:农业农村领域都有哪些工作适合制定成标准?
解答:根据《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将“农业农村标准”界定为“种植业、林草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农村设施环境、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农业标准”范围包括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基础条件,“农村标准”范围包括农村设施环境、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标准定义和范围的界定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明确了方向、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