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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注“零添加”现象层出不穷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相关法律法规力度亟待加大

曹雁平指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我国在设定每种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时开展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考虑不同年龄、地区、性别的人群一天吃多种食品且长期食用的情况。

“在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的毒理学方面也考虑了‘长期’的问题,通过动物实验得到不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剂量,再除以保护系数(一般是100倍),作为对人体安全的剂量。其中‘长期’是以‘终生’‘每天’的长度和强度来衡量,加上上述的保险系数,作为制定标准的科学依据,因此只要按标准使用,其安全性不足为虑。”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说。

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对于食品添加剂的担忧,一定程度上投射的是消费者对整体的食品安全问题的焦虑。从这个角度来看,当社会整体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消费者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不必要担忧和误解应该也能够得到进一步缓解。

此外,一些不合理的广告宣传,也可能对舆论和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误导。孙宝国认为,当越来越多的食品违规声称“零添加”“无添加”“不含防腐剂”“不含香精”“不含糖精”“不含色素”,会使消费者想当然地认为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就会带来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因此,这方面需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别让一些企业钻了法规的空子。

业内人士指出,必须要正视的是,大众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科学认识,必然要有一个过程。毕竟,不同消费者的科学素养和文化水平不一样,不能指望在短时间内就能够大幅提升社会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科学认识水平。因此,加大相关方面的社会科普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方面需要凝聚社会合力,包括企业、监管部门、媒体等都应该发挥各自的作用,付出更多的努力。特别是要从回应消费者期待的角度出发,让标准更明确、信息更透明、使用更规范,消费者才能对食品添加剂有更多的理性认知,进而更加放心。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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