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拟修订食品条例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2023年2月17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咨询公告,拟修订食品条例 ,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4月18日。
主要内容:
(1)修订部分定义。非即食食品、即食食品、非完整肉类等;
(2)增加牛肉产品(非完整)、血蚶和牡蛎、肉类和肉类产品、带壳蛋和其他巴氏杀菌蛋、生禽蛋及蛋制品微生物标准。
来源:海关总署
上一篇:南非杏、桃和梨的加工季恢复
2023年2月17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咨询公告,拟修订食品条例 ,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4月18日。
主要内容:
(1)修订部分定义。非即食食品、即食食品、非完整肉类等;
(2)增加牛肉产品(非完整)、血蚶和牡蛎、肉类和肉类产品、带壳蛋和其他巴氏杀菌蛋、生禽蛋及蛋制品微生物标准。
来源:海关总署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二楼
联系电话:010-62167741/8048/8049/8246/8846
Copyright © 开云手机入口官网·(中国)官方网站 京ICP备1800664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