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六)积极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领域
加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推进力度,加快主产区产地清洗分拣、烘干贮藏、分级包装、预冷保鲜等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扶持壮大初加工机械化服务主体,支撑产业稳定发展,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茶叶初加工,重点发展节能型分选成型烘干技术装备,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自动化、智能化成套加工技术装备,提升茶叶品质。中药材初加工,重点发展净制、切制、干燥、分选、包装、贮藏技术装备,保障药材品质独特的加工需求,积极推动蒸煮、杀青、发酵、发汗等技术装备研发。麻类初加工,重点发展纤维剥制、梳理和干燥技术装备。推进机采长绒棉初加工机械及配套设备研发,加快棉花初加工设备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坚果剥皮脱壳与杀菌烘干分级、蚕茧干燥剥蚕、香料干燥脱壳等机械化,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初加工适配装备提档升级,助力产业做大做强。
(七)全面提高畜禽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坚持屠宰与养殖布局相匹配,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实现畜禽就近屠宰加工,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屠宰工艺流程,推动研发创新主体开展畜禽屠宰加工设备创制,补齐国产化短板。借助数字化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快宰前检验、自动开胸或自动掏膛、宰后同步检验、自动劈半、在线称重、自动分级、冷却排酸以及自动分割、产品包装、冷冻冷藏、智能出入库等屠宰加工成套技术装备与数字化可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支持引导老旧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更新,推进集成致晕、屠宰、烫毛、脱毛、劈半、称重、清洗、冷却及分割、杀菌、包装、冷冻、冷藏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屠宰企业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推进骨毛皮血等综合利用。加强禽蛋集收、整理、清洗、杀菌、风干、喷油保护、检验称重、分级包装成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蛋品卫生质量。加强生鲜乳预冷、冷藏成套装备与冷链运输设备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开展养殖、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为保障生鲜乳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八)稳步推进水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
优化水产品初加工布局,聚焦主产区和重点品种,加快补齐水产品初加工链条短板,提升加工比例,实现减损增效。推进水产品养殖企业配置和升级改造暂养净化、分等分级与保活运输设施设备,捕捞渔船配置和升级改造船上冷藏冷冻设备,产地初加工企业配置和升级改造分等分级、清洗分割、保鲜冷冻、灭菌包装和生态环保设施设备,完善初加工服务流通功能。围绕经济鱼类初加工的暂养去腥、分等分级、输送、三去(去鳞、去鳃、去内脏)、放血、分割、快速冻结,虾类初加工的清洗、分等分级、剥制去壳,贝类初加工的清洗、净化、预冷、分级、取肉,藻类的海上采收、运输和岸上漂烫、捋切、干燥,头足类的剖杀、清洗、切割、蒸烤,海参的分等分级、清洗、蒸煮、盐渍、干燥等重点环节,鱼头鱼骨、内脏、外壳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快产业亟需适用装备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推进技术装备的成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九)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应用体系建设
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机制,推进农机装备与农产品初加工工艺融合,加强共性技术和关键装备攻关,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技术装备集成创新,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成套化、成套装备与配套设施一体化应用,提升农产品初加工工程化水平。加快农产品初加工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融合,大力推广集在线无损检测、精准控制、智能操作一体化的初加工技术装备,加强重要农产品初加工作业监测和质量追溯,鼓励农产品初加工市场主体开展设施装备信息化改造,提高初加工成套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资源高效利用。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初加工装备及配套机械化工艺、作业操作规程等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化初加工技术、设施设备筛选评价,加快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生产托管、订单作业、承包服务等社会化服务,实现初加工装备高效利用。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纳入农业机械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农机化、计财、市场、科教、乡村产业、种植、畜牧、渔业等有关方面要密切沟通,建立统筹协调、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组织调动系统力量,做好调查研究、顶层设计和政策谋划,协同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加强与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完善扶持政策。将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薄弱环节纳入农机装备补短板重要内容,争取科技、财政部门立项支持,加大重点研发计划和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对农产品初加工技术装备研发投入。加大对农产品初加工装备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增值税抵扣政策、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以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政策。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支持大型成套装备租赁试点,鼓励各地探索对购买大型成套农产品初加工装备贷款进行贴息,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提供贷款。
(十二)强化示范引导。充分利用各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平台,以及结合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等项目,建立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基地,打造高水平示范应用场景。遴选推介一批符合生产实际需求的绿色高效、先进适用农产品初加工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和典型案例,提升示范推广效果。鼓励各地通过项目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农产品初加工装备制造企业、初加工新型经营主体、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社会团体参与的积极性,建设试验基地,开展技术试验、装备研发改进、人才培训和推广服务。
(十三)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做好发展统计、监测分析及结果发布。加大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标准宣贯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成套装备、一体化设施设备和物联化、智能化装备试验鉴定,加快新装备新技术转化推广应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加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信息交流、教育培训、标准制定和技术指导。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初加工经营服务延伸,引导创新服务新机制、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操作、维修、管理等实用人才。加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生产主体保障安全生产。
农业农村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