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 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消费〔202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银保监主管部门:
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是我国食品工业重要发展载体和关键增长引擎。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独特饮食文化,充分释放产业发展潜力,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深入挖掘各地优势资源,明确发展方向和培育优先级,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食品产业体系,形成多元化、差异化的产业竞争格局。
市场主导,统筹推进。优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助力企业和产业成长壮大。
产区引领,集聚发展。引导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区域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保障安全,服务人民。强化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产业链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食品消费需求的同时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规模不断壮大,地域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的地方特色食品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产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
1.丰富原料品种
加强优质食用农产品原料品种资源保护利用,强化特色、珍稀农产品品种扩大繁育工作,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加工适用型原料品种培育,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围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加工专用品种资源的引进、测试评价和创新利用,优化原料品质和加工性能,扩大适用范围。
2.建设原料供应基地
鼓励企业聚焦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并适度向边境地区倾斜,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发展规模化种养殖。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严格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保护生态环境。鼓励申报创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3.强化利益联结机制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以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或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合作模式,组织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养殖技术指导,形成长期稳定的优质原料供应来源,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