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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样的食品是预包装食品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该案是网销食品经常会出现的情况,而当事人销售的小袋包装大米究竟属于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往往会引发极大争议。食品安全法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其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可以看到,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包含了两个构成要件,一是预先定量,二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食品就应该属于预包装食品。有一种观点认为,该案当事人将大米按照每份10千克称重就是预先定量,再将称重好的大米抽真空封装就是包装在包装材料中,该行为符合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当事人销售的小袋装大米属于预包装食品。

如果把该案情重新调整一下,基本案情为情况A,调整后的案情为情况B。情况B:当事人没有预先将购入的大袋预包装大米按份称重分装,而是按消费者购买量称重销售,这时一名消费者买了10千克,当事人按消费者要求称重10千克后装袋真空封装,再贴上标签邮寄。那么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散装食品的定义: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情况B中当事人销售的小袋装大米无疑是散装食品。然而,到达消费者手中两袋完全一样的10千克包装大米,只因为称重的先后顺序不一样,情况A中销售的大米属于预包装食品,而情况B中销售的大米则成了散装食品。

出现逻辑悖论肯定是推导过程出现了问题,通过比较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定义,其核心区别一个是预先定量,另一个是无预先定量。根据散装食品定义,预先定量和现称现卖是不一样的概念,然而笔者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未发现对“预先定量”的明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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