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样的食品是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兼具“食品性”和“工业生产性”
如果通过定义不能准确区分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那么是否能通过引入比较分析法来研究两者的区别呢?
食品安全法释义将食品标签的功能定义为:通过对被标识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者名称等进行清晰、准确地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安全特性等信息。《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食品标识定义为:指粘贴、印刷、标注或者随附等附加于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辨识和说明食品基本信息、特征或者属性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食品标签上的内容是消费者或者使用者购买、使用这些食品的依据,如果内容与事实不符,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食品标签的核心作用是获取食品的属性和安全信息,让消费者或使用者对该食品能够准确认知。
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具有共同的内涵特征,二者的标签都要求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这些内容是食品最基础的属性和安全信息,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也有助于提醒经营者规范经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避免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防止交叉污染,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标签只有真实地标注了上述信息,才可以作为“食品”进入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对比来看,预包装食品标签具有一些散装食品标签没有的内容,包括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品标准代号、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编号。预包装食品具有“食品性”和“工业产品性”的双重属性,即是食品又是工业产品,通过不同的方式观察会呈现出不同的性质。
从二者的定义看,预包装食品的构成要件“预先定量”就是其区别于散装食品等其他类食品的“工业产品性”的具体体现。原卫生部在定义“预包装食品”时,曾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其中,《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显示,“预先”表示的是一种时间状态,是指进入食品流通环节之前,也就是食品生产环节。而“定量”是指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预包装食品定义中的“预先定量”特指在生产环节通过工业计量方法实现产品质量、体积等在单个产品上的统一。